2007年12月2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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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房产没资金 雇人吸储两千万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丁昌盛 金剑锋

  本报讯  因开发房地产缺少资金,永康的王志斌竟雇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29余万元。近日,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雇主王志斌和雇员李天兴、吕振康、卢跃闾四人被永康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。
  去年4月,一电器厂将一地块作价2680万元转让给王志斌进行房地产开发。为此,王志斌成立了永康市汉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。
  王志斌其实没有什么钱,公司2000万元的注册资金全部都是从担保公司及私人处借来的,公司成立后,很快便全部物归原主。没有资金,无法启动项目,同时抽空了注册资金也无法应对有关部门的检查,于是,王志斌打算借钱弥补。
  今年1月,经人介绍,王志斌认识了李天兴和吕振康,便以借款总额4%的佣金外加每月3000元工资为报酬雇用他们,要他们以月利3分、半年结息一次为诱饵向外筹集资金。之后,李天兴、吕振康又转雇卢跃闾、吕爱珍(已依法取保候审)向公众借款。据统计,今年1月至4月间,王志斌、李天兴、吕振康、卢跃闾和吕爱珍共向102人筹得资金2229.071万元。据王志斌说,这102人他大多不认识。
  11月,王志斌和卢跃闾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,李天兴、吕振康亦被抓获归案。永康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,王志斌等人以高利等诱饵向不特定人筹集资金,数额巨大,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。